多地銀保監局警示!
“個人房貸轉經營貸,利率低、期限長、放款快”“降低購房成本和還款壓力”……近期,一些所謂的“貸款中介”宣稱可以幫助購房者將房貸轉為利率更低的經營貸,從而減少利息支出。雖(sui)然看上去(qu)頗有誘(you)惑力,但暗藏風險。
據統計,去年年底以來,海南、天津、廣西、陜西、遼寧、河北、江西、浙江、廈門等多地銀保監局陸續發布違規“轉貸”相關風險提示,警告各位經融銷費者,提高警惕非法中介公司引導,認清違規使用經營貸置換房貸可能存在的風險,確保自己本身合理合法權利(li)。
轉貸風險不容忽視
各個地方銀保監局披露的危險 顯示系統體現了,將房貸置換為經營貸的“轉貸”操作看似“優惠”“劃算”,實則蘊藏著多重風險:
風險一
中介違規操作給消費者帶來違約違法隱患。
根據監管規定,經營貸須用于生產經營周轉。銀行與消費者簽訂的貸款合同會明確約定貸款用途,但在“轉貸”操作下,銀行若發現經營貸款資金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最終將由消費者承擔違約責任,不但可能被銀行要求提前還貸,個人(ren)征(zheng)信(xin)也會受(shou)到(dao)影響。
此外,在經營貸辦理過程中,不法中介宣稱可以提供辦理各項證件、材料的服務,“幫助”消費者申請貸款,其實是通過偽造流水、包裝空殼公司等手段獲得申請經營貸資格,涉嫌騙取銀行貸款,消費者甚至可能會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風險二
中介墊付“過橋資金”,息費隱藏諸多貓膩。
不法中介所謂的“轉貸降息”,需要消費者先結清住房按揭貸款,再以房屋作抵押辦理經營貸。不法中介為牟取非法利益,往往慫恿消費者使用中介的過橋資金償還剩余房貸,并從中收取墊資過橋利息、服務費、手續費等各種名目的高額費用,消費者“轉貸”后的綜合資金成本可能高于房貸正常息費水平。即使最終申請經營貸失敗,消費者仍將被中介要求承擔上述各項高額費用,同時還將承擔高息過橋資金的還款壓力。
風險三
“以貸還貸”“轉貸”操作有資金鏈斷裂風險。
經營貸與住房貸款在貸款條件、利息、資金用途、期限、還款方式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比如,經營貸的期限較短,還款要求也很不一樣,且本金大多需一次性償還,借款人若無穩定的資金來源,貸款到期后不能及時償還本金,可能產生資金鏈斷裂風險。
風險四
“轉貸”操作有信息安全權被侵害風險。
部分中介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后,為謀取非法利益可能會泄露、出售相關信息,侵(qin)害消(xiao)費者信息安全權。
提前還貸需理性
多地銀保監局在風險提示中提到,廣大金融消費者可以根據貸款合同中規定的還款方式,結合已還款期限和個人還貸能力綜合判斷,理性選擇是否提前還貸。若有提前還貸或者其他金融業務需求,請向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咨詢,避免被不法中介機構誤導和利用。
此外,還要仔細閱讀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房貸合同中關于提前還款的相關約定,保護好自身權益。重點關注是否需要繳納違約金、是否有最低還款年限等要求。建議金融消費者在“提前還房貸”前,先與金融機構聯系,確認辦理提前還款業務的流程和所需資料。
東西終合自全省各(ge)地銀保(bao)監(jian)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