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減少?國家醫保局回應
為什么說劃入個人銀行賬戶銀行賬戶的項目資金下降?
一是不適應日益慢性病化的疾病譜。原(yuan)有制(zhi)度安排中,以個(ge)人賬(zhang)戶保障普通(tong)門(men)診(zhen)費用的方式難以滿足現實需求(qiu)。
二是不適應醫療技術的飛速進步。隨著醫療(liao)技術的(de)發(fa)展,之(zhi)前群眾需(xu)要住院才能享受的(de)診(zhen)療(liao)服務(wu),已(yi)越來(lai)越多地(di)轉(zhuan)變為(wei)門(men)診(zhen)項(xiang)目。個人(ren)賬戶有限的(de)資金(jin)積累,難以適應參保(bao)人(ren)對門(men)診(zhen)需(xu)求的(de)大幅(fu)增(zeng)長。
三是不適應我國老齡化發展趨勢。原有(you)制度對門診(zhen)保障力度不(bu)足(zu),老(lao)年人小(xiao)病時(shi)不(bu)舍得花錢(qian)治(zhi)療,小(xiao)病拖(tuo)成大病,最終不(bu)得不(bu)住院(yuan)治(zhi)療的(de)現象不(bu)在少數。
“基于上述原因,群眾要求報銷普通門診費用的呼聲越來越高。”國家醫保局有關司負責人表示,2021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一些簡稱英文《制定方案提出的意見》),改革正式啟動。改革的核心是用調整個人賬戶的劃入方式,來“置換”普通門診統籌報銷。改革涉及利益調整,不少參保人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會有不同程度的減少。
據了解,關于個人賬戶劃入方式,《指導意見》有兩個“調整”。
第一,對于在職職工,改革前,個人賬戶的資金來源由單位繳費的一部分和個人繳費共同組成;改革后,個人繳費依然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原來單位繳費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劃入統籌基金。
第二,對于退休人員,改革前,大部分地方每月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為“個人養老金實際發放數×劃入標準”;改革后,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為“本統籌地區實施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劃入標準”,其中,改革后的劃入標準比改革前有所降低。
如何保障改革紅利充分釋放?
目前,全國已有99%的統籌地區開展了普通門診統籌。國家醫保局有關司負責人介紹,2022年,普通門診統籌減輕職工就醫負擔1086億元。2023年以來,全國定點醫療機構已實現普通門診統籌結算4.41億人次,日均結算超過780萬人次,完成結算金額462.4億元。通過“待遇置換、資金平移”,改革的效果逐步顯現。
其中,有群眾反映,改革后雖然普通門診費用能報銷,但對于習慣在藥店購藥的患者來說,購藥報銷不方便。
對此,國家醫保局近期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的通知》(低于簡稱為《通知短信》)明確,參保人憑定點醫藥機構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目錄內藥品,可由統籌基金按規定報銷。《通(tong)知》還要求各地加大(da)力(li)度,實現(xian)定(ding)點醫(yi)療機構電(dian)子處(chu)方(fang)順暢流轉到定(ding)點零售(shou)藥(yao)店,方(fang)便參保人(ren)憑(ping)處(chu)方(fang)開藥(yao)。
有群眾擔心,基層醫療機構的藥品配備不足,無法在一、二級醫療機構買到自己需要的藥品。
有群眾呼吁,希望進一步提升醫保便民化服務,讓群眾辦事“少跑腿”。